法律问答

爸爸在外地打工因心脏病死亡,由于离家太远着急安葬,与公司商议赔偿一定安葬费就回到老家,现在公司联系我们,需要我们放权给公司方去劳动部门做工亡认定,这合理吗?

2019-07-16 14:38: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除了医疗费、交通费以外。还有如下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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