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几个人上我们家打人,被打者还手自卫,构成别人轻微伤,需要拘留几天,那十几个人,属于涉黑吗,有法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07-16 16:2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殴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未造成轻伤以上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打人致人轻伤的,若被害人肯原谅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的是“可以”二字,当然也可以追究,就看具体情节,由公检法自由裁量了。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这条规定很笼统,不具体,操作时自由裁量权大,申请取保候审时,要尽量提供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相关材料,如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证明一贯遵纪守法)。
    致人轻伤的,最多判三年,如果法院认为宣告缓刑不致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宣告缓刑,也是“可以”,非必须。
    如果没有取保候审,也没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会一直刑拘到法院判决生效后依判决处理。
    提醒一点:如果对方与你方协商要十几万赔偿金,你方在交钱时要让被害人写份原谅书,表示原谅犯罪嫌疑人,并且希望公检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然后拿着原谅书去公检法反映。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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