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双方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生了小孩3年之后一直都没结婚后面分开了男方找我要小孩的抚养费我要给吗?

2019-07-16 16:42: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没有结婚证,也算是重婚。
  • 按照法律,孩子的抚养费,是和婚姻关系不大的,婚生和非婚生的孩子享有同等的权利,即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分开,孩子归一方抚养,那么另一方方是应该付抚养一方一部分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双方都要孩子的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女方不要孩子,男方愿意要的,当然可以有男方抚养,女方应当给抚养费,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一般按当地生活消费标准来定。
  • 夫妻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司法实践中,是否具有经济实力和抚养意愿确实是裁判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但绝非惟一因素。
    本案中,男方有家暴行为,这种情况可能对于孩子的未来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对比双方在家庭中的表现,如果男方行使监护权,女方很难充分行使探视权。另外,男方忙于工作,对孩子照顾难免欠缺,而女方则长期照顾孩子,对孩子成长和心理较为了解。
    本案在男方支付抚养费的条件下,完全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具体诉讼时,女方应积极提供男方家暴的证据,例如,伤情鉴定,邻居亲友证言等,以便于法官依法作出对己方有利的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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