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下 我现在有一套房子,是我爸的名字,我准备和老婆结婚,房子准备房产证写我和我老婆的名字, 这样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吗

2019-07-16 18:51: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婚姻法》的规定,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2.在本案中登记结婚时间是04年,集资购房是09年,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购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即使房产证及所有票据都是一方的名字,只要能证明房产是夫妻存续期间购买即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所有票据都写得是男方名字的情况下,男方可以以该房是由其父母出资为由主张为个人财产。因此建议您收集您对购房出资的相关证据,用以证明此房为夫妻共同购买。
  • 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不影响房产的权属份额,原则上按照购房时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所占份额(须有出资的具体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卖房办过户手续时需要未婚证明或女方也要到场面签,所以不存在私下处理的问题;若在离婚后,处分房产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民证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一般也会要求另一方到场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在未分割房产前继续居住。
  • 首先房屋是结婚前买的,还是结婚之后买的。如果是结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你的名下,对方不主张首付款的话,房子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对方举证证明了支付首付款
    8.6万,你需要返还此笔费用。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即使登记在你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同对方协商他是否放弃所享有的房屋份额。对于房产分割问题,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的清的,建议与律师进行面谈咨询。
  • 按照中国的法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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