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做生意货了货款公司12万,前期一直按时偿还。后来生意赔了。被合伙人骗了,所有债务都找我要。最后实在无为偿还。剩下3万多没法还了,结果货款公司说是非法占有。这叫非法占有吗?

2019-07-16 21:0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是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决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原股东跟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合伙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在各合伙人间互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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