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妹坐她朋友摩托车回家,半夜开车是撞到停在路边可能存在违规的大货车,造成我妹妹重伤住院,他朋友当场死亡,他朋友无证驾驶,这责任由谁来成担,赔偿怎么算

2019-07-17 09:1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是:
    误工费
    【误工时间】
    1. 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 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 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8.残疾赔偿金
  • 我国交通法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肇事人无证驾驶,情节不叫恶劣,但是鉴于对方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会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之一。
    个人意见:根据已知的信息,处以3到5年的刑事责任可能性比较大。
  •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伤情稳定后,鉴定伤残等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1、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也要承担赔偿的。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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