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如果离婚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
2019-07-17 09:4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对于抚养权和抚养费你们可以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根据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原则,包括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环境等,孩子的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调查所获得的“婚外情”证据等婚姻过错证据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得合法的离婚证据是需要花费很大功夫的;目前市面上很多私家侦探公司或婚姻调查公司所提供的证据比较单薄,甚至无法成为法定证据,不能使用在离婚案件中,这就造成了很多委托人花钱而没有办事的产生;究其原因,是当事人的问题的;因为既然是离婚法律服务,却偏偏去找一帮不懂法的人去处理,这个问题在我们接手的案件中时有发生;很多当事人再次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 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是不可以的。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所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
    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另一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当然你也有探视权,这类事情尽量协商好,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