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与他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进行融资贷款,我做为股东为此担保,现主合同涉及经济诈骗,我不知道此情况,请问担保有效吗?

2019-07-17 12:5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构要件:
    1、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为的目的。这里所说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既包括本人对非法所得的意图占有,也包括为单位或者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意图占有。
    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市场经济的秩序;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包括以下五种方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骗取财物.这是犯罪分子一种惯用的伎俩。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往往就使对方当事人对其履约能力和诚意信以为真,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人根本不想履行合同,只要签订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给付了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其犯罪目的就已实现,然后便逃跑、隐藏、躲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4、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的行为,除需具备上述构成要件外,还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9条采纳了肯定的观点,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解释确立了担保人在无效担保合同下的追偿权问题,开创了“过错责任可以追偿”的先例。
    这种解释的主要理由在于,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原本是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最终的责任人,担保人的责任只是一种代偿。担保人因其允诺承担担保责任,责任与权利通常不成比例。
    如果不允许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则不符合公平原则的要求。而担保人的过错只是确定担保人在担保无效时继续承担责任的根据,不能改变这种责任为代偿责任的性质。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担保合同有效的情形下,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但是,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则没有规定。
  • 经济担保的目的  经济担保的目的在于使依亲属团聚移民美国的受益人在进入美国后不会因其某种原因领取或享受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失业金、救济金、补助金等或其他福利待遇,从而成为公众的负担。  对经济担保人的要求  
    (1)担保人必须是居住庄美国境内(包括领地和属地)之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年龄至少年满18周岁;  
    (2)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的年收入不得低于联邦贫困线收入的125%。其计算方式是担保人全家人数加上被担保人所得的人数总和,与联邦政府所规定的同样人数家庭的贫困线收入相比所得的百分比,  
    (3)担保人须为申请移民美国的亲属承担全部法律上的财务责任,包括对被担保人和提供贫困公共福利的联邦、州或地方政府以及其他组织,负有法律上的责任。  
    (4)在获知被担保人领取贫困公共福利时,提供这种福利的政府组织或其他任何有关机构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或强迫偿还该笔福利。担保人必须同意服从联邦或州法院对有关的法律诉讼所作出的司法判决。法律追诉有效期为10年。  
    (5)允许被担保入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同或独立担保,但任何经济担保签署人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政府贫困线参考规定(1997年标准):  家庭人口数贫困线标准(美元)  17,890  210,610  313,330  416,050  518,770  621,490  724,210  826,930  担保人的收入证明  担保人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最近3年税单的影印件,以证明在经济上符合担保资格。如果仅凭其收入尚不符条件,则可通过变通的方式以其资产证明具有维持收入的手段。但该资产必须证明可用于资助被担保人。  经济担保的有效期  由担保人所签署的经济担保书的有效期为:从担保书签署日期至被担保入归化为美国公民时为止。或被担保人在美国工作满40个工作分为止。工作分的计算以“社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为准,累计计算时间从1996年12月31日以后起算。  对变更居住地址的通知规定  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如果变更其居住地址,应在变更地址后30天内,按要求通知司法部或其指定机构,并通知被担保人居住地的州政府,如果违反规定,在经过通知或听证程序后,担保人将被处以250~2,000美元的民事罚款。如果变更地址而未通知是在知道被担保人已领取贫困公共福利的情况下,将罚款2,000-5,000美元。  其他规定  担保人如果系美国现役军人(不包括接受训练者),申请其配偶或子女来美,其收入不低于联邦贫困线即可。  被担保人处于极度贫困的状态下,如无贫困福利机构的资助,将不能解决食宿问题,可作为例外处理并报司法部。  被担保人或其子女受到配偶或配偶的家人之残酷虐待而求助于贫困福利机构,将作为例外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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