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快递丢了,价值几千元的,是被别人取走了,快递到了也没有打电话,没有发短信息给我,但是我去取的时候,已经不在了,快递显示已签收,没有保价,没有发票,但是有人家的收据,和我的快递单子,快递现在一直说处理处理,但是没什么动静,一拖再拖。

消费者维权
2019-07-17 13:44: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
      《邮政法》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修理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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