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借东西,然后借的钱一拖再拖,东西也给我用坏了,开始用我的分期乐借给他4000元,然后全新的吉他1700元,分期乐全是我自己在还款,前期就还了一千多,然后后面的是全部一起还的,都是我自己还的,一共分期36期,到现在他不认帐了,和他闹翻了,有欠条的钱一共4600元,但是他现在一分都不想还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有一张4600元的欠条,还有他的过期的身份证照片,我因该怎么办才能要回我的钱?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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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条没有过期作废的说法。二,只要欠款没有还清,债主就有权扣款。三,欠条有
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胜诉,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是永远存在的,不存在作废。四,债主扣车虽然是违法的,但是只要没有故意砸烂车子,就违法不犯罪,扣车虽然违法,但是扣车有理,对付老赖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不要认为老赖欠帐不还有理。五,自己开车享受,欠帐不还,是明显的老赖行为,是可耻的赖皮狗,对付老赖也不能仁慈,用不犯法的方法对付是最好的方法。六,不管有权无权,在不犯法的情况下,用点讨债的非常手段是可以的,把欠款还清了,理所当然要退回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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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承担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指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
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
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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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民间借贷中,如果说欠条相对详细,并且当事人智力正常,神智清醒的情况下签订的,法律效力相当于
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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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