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和继父1985结婚,继父婚前有两个儿子,我母亲婚前有一儿一女,在2000财产以分割,母亲在2015年去世,先在继父只找继子一人要赡养费

2019-07-17 19:0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1950年《婚姻法》没有明确提出“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称谓,仅在第16条中表述为:“夫对于其妻所抚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或妻对于其夫所抚养与前妻所生的子女,不得虐待或歧视。”该规定如果用现在的概念概括一下,含义为:继父母对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不得虐待或歧视。1980年《婚姻法》在第21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法律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与1950年《婚姻法》相比,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继父母对所有的继子女都不得虐待或歧视,同时所有的继子女也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母。二是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视同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2001年修订《婚姻法》时在第27条仍采纳了这样的规定,成为目前规范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最基本、最主要的法律规范。  本条第一款,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有虐待或歧视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受刑事法律调整。如果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主要是在道德的束缚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以说服教育的方式予以解决,由此引发的民事诉讼,并不多见。本条第二款主要调整基于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建立起来的拟制血亲关系后,因析产继承、赡养等引发的纠纷。  
    1.赡养纠纷。在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中,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有要求继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当继子女不主动甚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时,继父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继子女给付赡养费。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1.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如共同财产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受时间的限制。
    2.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夫妻一方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的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4.如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在离婚后一年后可到法院起诉。
  •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也是作为子女的“天职”,因此,不管子女在何处,这法定义务不变。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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