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98年婚迁户口迁出去的,现在我们这里的地增用,像我这样的情况,我还能得到补偿款吗?我问个生产队的他们说我的土地给侄女,我侄女是96年出生的,像这样的情况我的土地能给她吗?我婚迁那边也没有土地…求速回

2019-07-17 22:56: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社保是在户口所在地办,户口迁走,社保转移的方式是: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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