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用裸照威胁,想要强迫我发生性关系,该怎么办?微信的聊天记录能成为证据吗?不确定到底有没有裸照,但是我被威胁,这样他算犯法吗

2019-07-18 05:55: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偷拍裸照的行为已侵害他人隐私,面临行政处罚。
    其次,如果裸照的裸露程度,及传播范围、裸照数量的,发布裸照的目的动机,是否敲诈,侮辱等若达到刑事案件定罪标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污辱妇女罪等。
    综上,偷拍裸照并传播的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行政处罚,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 QQ聊天记录可不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被提起,作为证据被法院所采纳?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第九十四条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   
    (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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