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公公的名字,我丈夫已故,现在我伺候老人,老人还有2个女儿其中一个已故,已故女儿有个女孩,我有一个儿子,请问老人过世后房子怎么分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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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即登记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
2、
离婚协议上写房屋为
夫妻共同财产,说明双方认可该房屋为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如果该协议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说明该协议已生效。女方要分割,有一定的难度。如未登记,女方则有权要求分割。
3、婚前买的房屋,一般应为购买者所有,属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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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中有一套住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债务人住房面积较大的,可以强制执行,并给予被执行人小面积住房居住,也可以给予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让其自行寻找住所。
2、对被执行人有
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可以供其居住的,可以强制执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
债务转移名下房屋的,法院可以撤销转移,并强制执行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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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