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好,最近我们单位要求我们由原来的劳务派遣工转为劳务外包工(合同到期日),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个人要求不续签合同我们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可以补偿,我们是要向工作单位申领还是向我们的劳务中介申领?谢谢

其它
2019-07-18 11:29: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合同待遇,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为劳动者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即应当支付。
  • 劳务派遣是非正式用工的一种形式,近年来也是非正式用工最主要的一种形式。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也是要签定正规的劳动合同的,只不过劳动者不是和用工单位直接签,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 1、你好,你是劳务派遣,你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是受劳动法规保护的。
    2、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是终止的。
    3、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应当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
    5、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你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的,劳动监察大队是可以依法处理的。
    6、同时,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是应当继续为你安排工作的。
  • 劳务外包并非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核心内容是发包方将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内容交由承包方完成,发包方按照约定向承包方支付外包费用,外包的业务或工作内容一般为发包方的非核心业务。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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