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07年户口从黑龙江齐齐哈尔甘南县迁移至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的农村户口,请问我有承包土地的权利吗?

2018-08-17 14:59: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不是全家迁出的,只是家庭的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此成员的土地也不用交回发包方。根据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
    以上是户籍迁出人员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的解答
  •   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发生在农村户口之间,主要有: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 1、农村耕地的承包经营期限是三十年。法律没有最新修改,现在仍然是三十年的承包期限。  
    2、如果是草地,承包期限可以为三十至五十年;如果是林地,承包期限可以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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