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分割,我与前夫名下有一套房产,他2013年10月失踪,至今下落不明,我与2016年起诉离婚,我一直在供房贷,4月就还清了房贷,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怎样主张我的权利,房产怎样分割比较合理,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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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和房产,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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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
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
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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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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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