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与我妈于96年离婚, 离婚后我就跟我妈出去住居, 房子给了我爸爸住,后来我爸爸又找老婆并生了一个小孩,去年我爸爸因病出世、请问我爸爸的房子我有继承权吗?假如房子值20万、按照第一继承顺序、现在有4个人、一个是我爸爸的妈妈“ 我的奶奶”、爸爸的配偶、爸爸再婚生的一个小孩和我,我能得到多少钱?谢谢!

离婚
2018-08-17 15:0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