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都签字了 ,是双方事故,我全责,车都修好了,还要去交警大队签字吗?

2019-07-18 14:33: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肯定会有事故认定书。第二,对方的损失虽然已经通过协议调解的方式解决,但是保险公司理赔时不是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数额给付你相应的赔款,而是依据法律和客观事实固定实际的损失给予赔付。
    第三,你自己的维修费用可以凭据和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理赔,对方的车损也可以凭据和认定书和你实际给付的收据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即可无需签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通常由交警来进行认定,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通过交通管理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鉴定并根据上述原则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如无异议可以按照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只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当时照片,保险公司的勘察记录,最好是拉着保险公司的人一起去帮你证明),这样交警就会采信,这样就可以补开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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