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卖电器老板的员工,因老板要扩张门面,允许员工入股。双方协商草拟了一份协议,请问签了这份协议,要是有一方不遵守,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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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
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
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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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
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
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与自行和解不同,仲裁调解协议送达生效后,不得反悔,具有强制执行力。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
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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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
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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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