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只有一个儿子,有独生子女证,但是没办法办理享受独生子女待遇。镇计生办告诉我们,是因为我们结婚时早婚的原因。但是我们的确是独生子女呀!请问这种情况还怎么办?

2019-07-18 19:10: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独生子女费凭证享受奖励。那么贵州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当事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   
    3、当事人及子女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4、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落实节育措施的证明和只有且自愿只要一个子女的证明;   
    5、统一格式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奖励。
  • 怎么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依法登记结婚;
    2、本市户籍;
    3、夫妻双方依法生育1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
    4、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
    离婚、丧偶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终止妊娠,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3、申请人1寸近照两张;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5、婚育情况书面声明。
    三、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共同向相应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属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受理行政机关明确告知申请人。
    (3)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发现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①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的;
    ②申请人已经提出再生育子女申请的;
    ③申请人已经再生育子女的;
    ④申请人违法生育的;
    ⑤申请人中女方已满49周岁的;离婚或丧偶未再婚者,本人年龄已满49周岁的;
    ⑥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⑦不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他情形。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当地的奖励和优待。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60周岁止,非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给予夫妻双方不低于5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子女入园、接受教育、就医时,双方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三)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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