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有医学出生证可以给小孩上户口吗?需要什么证件?

2019-07-18 20:4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没领结婚证生孩子上户口要罚款吗,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第一,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要带好,不同地方,也有不需要身份证的。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第二,结婚证。
    需要带父母的结婚证,有些地方只带一方的结婚证即可。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第三,出生证。
    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带好。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第四,准生证。
    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5
    第五,户口本。
    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本,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派出所会把孩子的户口一页放进户口本里。
    孩子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 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如下:

    一、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
    1、内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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