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一个月上28天但是日工资老板却以30天算。这样合法吗

2019-07-19 00:00: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遇到老板欠工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