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与她结婚不到一年,她就偷偷离开了,而且结婚时还收取了4万元的彩礼,事隔一年她又与别人结婚了,这算不算骗婚

2019-07-19 12:40: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的法定程序

      法律规定的结婚程序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我国传统习惯以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的开始,从法律上讲,只有领取了结婚证才算结婚;只要领取了的结婚证,男女之间就构成夫妻关系;只举行结婚仪式但不领结婚证在法律上不能成立夫妻关系。

      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在城市是区人民政府、不没区的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可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看来,在婚约财产案件中,首先,男方要求返还的只能是彩礼,即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属彩礼,而在这一过程中如果符合上述情况,可以认为女方存在欺骗的嫌疑,并非出于结婚为目的而是想要骗取彩礼钱财,因此可以依照上述规定索要彩礼。
  • 法律上没有什么骗婚的概念,这个词很容易有歧义,是骗被害人结婚还是借婚姻骗被害人的钱财?如果是后者,则是刑事案件,涉嫌犯罪,需要充分的证据证实对方完全无意与被害人结婚和共同生活,从一开始就是骗取钱财,得手之后即脱身逃离,嫌疑人往往捏造自己姓名、年龄、住址和家庭情况,目的是诈骗之后逃避司法机关的打击。
    现实中有不少人在结婚不久后即因感情不和离婚,男方因结婚耗费了相当的钱财,即指责女方骗婚,这样的情况司法机关一般不会作刑事案件受理,按民事案件即离婚纠纷处理。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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