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驾驶证本月2号扣分三分,罚款200元,款已交清。3号处理另一宗违章罚款不用扣分。我的发证日期是2006年3月3号B2证。问到下一记分周期分数会自动清零吗?

2019-07-19 14:07: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因此,你的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 车子是不会被扣分的,车子只有违法行为记录。当车子有违法行为记录时,是需要驾驶证去处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所以车子违章是扣驾驶证的分,一个驾驶证每个记分周期有12分,扣完驾照就要被扣留,并重新学习与考试。
  •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2004年5月1日,现行规定废止,统一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 交通违章扣6分,罚款一般都是200元。
    共有14种违反交通规则扣6分的情况: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2、货车超载
    3、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
    4、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6、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8、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9、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10、占用应急车道
    11、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
    12、运输危险品
    13、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14、未按照规定休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