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名义上我们属于旁系三代血缘 近亲结婚 但我是父母收养的 已经领完结婚证 现在我提出离婚 她不同意离婚 我可以安旁系三代血缘 申请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吗结婚证 现在我提出离婚 她不同意离婚 我可以安旁系三代血缘 申请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吗?名义上我们属于旁系三代血缘 近亲结婚 但我是父母收养的 已经领完结婚证 现在我提出离婚 她不同意离婚 我可以安旁系三代血缘 申请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吗。

离婚
2019-07-19 14:55: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也叫近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婚姻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则是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叔母等,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即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所以针对黑河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总结以下几点,
    一、不用做鉴定,除非一方不承认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关系;
    二、男方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诉讼请求是撤销该无效婚姻,婚姻无效至始无效、三只要双方都认可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院肯定会判婚姻无效的。
  • 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