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于2017年8月担保A向B借款20000元,当时约定一个月还清,也就是2017年9月还清。但借款人A因各种原因到如今为还清所借款20000元,因此B起诉我还清A所借款2万元,请问我是担保人给要负责还清A所借的2万元

2019-07-19 15:11: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借款还钱的诉讼时效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款人不还钱,通常情况下出借人必须先去法院民事庭起诉,判决后15天生效,然后法院会限令一个期限一归还,逾期不还,才能去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要附上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