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跟男友闹矛盾了,彩礼钱三万八,没有办结婚证,民政部门把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登记在电脑上了,同居了三个月,现在怀孕了2个月了,我该怎么办

2019-07-19 20:27: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的彩礼不属于共同财产。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理由】【赠予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按照我国民间婚俗,结婚的时候,男方都要向女方赠送彩礼,并由女方自由支配。《婚姻法》规定,赠予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列。

    二【《婚姻法》规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只持有身份证没有户口薄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没有户口薄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具个人身份证明。
      相关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你可以带身份证去户籍所属的公安部户籍科申请要求开一份户籍证明,然后带上身份证跟这份户籍证明去你户籍所属的民政局开具一份无婚姻证明的东西。带着这份无婚姻证明还有你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回户籍科让其帮你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修改过来。
    然后再带户口本与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就可以了。虽然有点复杂,但是这样才能处理好你的问题。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对财产有争议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同居关系期间财产的处理,双方同居前的个人财产仍属个人所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依您说的情况,解除同居关系她只有权分割在你们同居这五天内你们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但是如果她没有任何收入和出资购买财产,她就没有权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您可以主张对方返还给付的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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