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首套房,现在买一套二手房,公积金在广东佛山XX购买,买房地点在湖南衡阳XX,请问公积金何提取

2019-07-19 20:29: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积金贷款只要求贷款人在买房所在地缴纳公积金一年以上且之前没有用公积金贷款的就行。  住房公积金,绑定银行卡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和银行借记卡到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提取业务承办银行或发卡银行所属的承办提取业务网点办理绑定手续。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 买二手房,双方应当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合同时,要注意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关于是否认定为首套房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并可以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产权市场管理处产权产籍档案馆进行办理。办理流程需要经过预约号、查询、缴费、盖章四个步骤。现在如果是商业贷款购房,首套首付是三成,如果是公积金贷款的话首付是您选择房源的评估值的四成。商业贷款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
    4.9%利率上浮5%-10%,公积金利率5年期以上是
    3.25%。感谢您的提问,希望能够帮到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委托出租以分享租金或共同委托出售以分享房款,或是由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租金补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在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的同时,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明确双方实际居住使用方式。
    该种处理方式既对争议房屋做出分割处理,避免了婚姻身份关系解除后判决继续共同共有缺乏基础的问题,同时又对离婚后如何公平合理的使用房屋作了安排,保证了双方居住权利的实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