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收养小孩有什么条件。我今年三十七岁

收养
2019-07-20 06:18: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特殊收养: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
      
    3、对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的特殊规定。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的,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4、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收养。
      
    (1)不受被收养人为生父母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不满14周岁的条件限制;
      
    (2)不受送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的条件限制;
      
    (3)收养人不受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等条件的限制。

  •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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