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12月,委托朋友去北京XX零售店送修一台手机,但是他送修后接受了店里提供的备用机,且没和我们提过这事。两周后该取回修好的手机了,他用各种理由推脱,后来我们自己去北京取机人家店员说必需把备用机还回去才能取出,然后我们各种找他他都不见我们,最后我们跑去北京三次才见到他人,带他一起去取机他才说他把备用机丢了,然后我们报警了,他在警局借不来钱,警察也没办法,协商后我们当时只要求他赔偿备用机的4799元,最后只能写了张欠条,规定1月份还钱。现在问他要钱他还是说没钱还,而且我们后来知道他没有弄丢备用机,而是把备用机卖了把钱花了。现在想起诉他,要求他赔偿除了备用机4799元,还要赔偿当时去北京三次的路费和食宿费3000元,并支付利息。这样应该怎么起诉?

消费者维权
2019-07-20 11:49: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欠款没偿还能力,债务人能否选择跑路:
    一些债务人认为只要欠款还不上就会被抓去坐牢,其实这是不对的,债务人没有必要一发生偿还不了欠款就跑路。
    1、依然可以作为被告被起诉。
    债务人跑路后,债权人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债务人依然是可以成为被起诉的被告的,债务人不要认为自己跑路后,债权人就没有办法了。
    2、法院可强制执行名下财产。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判决,即使债务人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强制只想债务人名下的财产。
  • 欠条通常是指债务人应当向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向其出具的债权凭证。从字面来看,欠条并无法表明债务关系形成的原因,其主要是具有催款的性质,是对于欠款事实确认的一种凭证。
    欠条持有人向法院起诉时,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款形成的事实,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欠条持有人必须对这个欠条形成的事实进一步的进行验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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