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朋友欠我四万多块钱不还,找不到人,没有欠条,可是法院不给立案,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钱???

2019-07-20 13:44: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要如何清偿?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3、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4、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 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可起诉至法院。
  •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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