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十年前被拆迁的安置房被开发商给卖了,房主去世了,房主的母亲能要回之前的安置房吗?有拆迁协议,安置房平方数,但是没有标注是拆迁小区的具体哪个房子

2019-07-20 15:33: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
    (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开发商拆迁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开发商拆迁前需要什么手续?开发商首先要具备开发资质,《开发资质证书》,工商税务当然是必备的。

    开发特定项目时,针对特定项目还要有如下证件:
    1、政府立顶批准书。
    2、土地使用转让协议或土地使用划拔书 或其它相关土地使用权手续。
    3、土地规划许可4拆迁许可证。
  • 拆迁安置房被开发商卖掉了怎么办: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如果换了开发商,应该主动向被拆迁人履行告知义务。  为减少这类纠纷的发生,有关人士建议,要规范拆迁安置协议,安置房在产权登记时应将共有人一并登记在产权证上,以明确房屋所有人,并要求一起签订买卖合同。
    最关键的是,买卖双方要坚守诚信,履行合同,避免纠纷发生。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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