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拦截扣留了摩托车,摩托车强制报废了,还需要交罚款吗?

2019-07-20 15:3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程序。当场出具凭证,履行告知义务。
  • 对于无牌无证车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牌证是允许驾驶机动车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严禁任何人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假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严禁任何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公安机关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坚决取缔,并依法暂扣车辆,收缴假牌假证,处罚有关人员。
  • 机动车报废的理赔流程:

    一、 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车辆所有人持身份证(如车辆所有人为公司则需携带组织代码机构证与代办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经达到了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报废的车辆,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辆所有人或代办人持《汽车报废通知书》自行选择资质合格的回收汽车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车辆所有人或代办人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按照规定要上报审批,办理车辆报废登记。

    二、提交材料到待报废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准备的材料有: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如车辆所有人为公司则需携带组织代码机构证与代办人身份证)、车辆牌照、事故车辆证明材料、汽车报废通知单。
    持上述材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车辆报废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均有一套相应完整的理赔系统进行处理,按照国家法定的赔损率计算理赔的金额。车损险保额的年6%折旧来计算的,而折旧年限则根据待报废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来算。
  • 汽车报废年限规定 国家汽车报废新标准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两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 19座以上出租客运”使用年限:8年;延长年限:0年;强制报废年限:8年。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租赁客车”使用年限:10年;延长年限:5年;强制报废年限:15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