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替别人担保贷款,现在别人还不上钱了,现在我老公的银行卡被冻结了,这种情况我的银行卡会被冻结吗

2019-07-21 08:0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 冻结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措施。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
    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权。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
    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
  • 银行卡被冻结:
    一、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
    二、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给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
    三、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储户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的部分冻结掉。一种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银行卡。
    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
    四、不论是什么银行卡,如果输入密码三次连续出错,银行系统会自动把银行卡密码锁住,与冻结差不多,但不是冻结。24小是过后会自动解除。
    五、银行卡到期没有重新办理新卡的,到期后银行会冻结你的过期银行卡。
    六、银行卡如果被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

  •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或”信用卡诱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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