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欺骗签下离婚协议不给孩子抚养费,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给抚养费,孩子两岁,没有给过一分钱,离婚后得知,男方婚内已经在外面有了对象,现在想给孩子改名字,男方不配合怎么办

离婚
2019-07-21 11:21: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不给抚养费: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可以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或者离婚判决中对抚养费的标准进行了确认,你可以向对方主张支付抚养费。对方拒绝支付,如果是协议离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已有判决,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以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一般由环境条件比较好的一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归谁抚养,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