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老公户口都在东北,登记也是在东北,现在我想离婚,能在外地起诉吗?

离婚
2019-07-21 11:59: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夫妻离婚后房产证分割在你们当初得到住房办理房产证的房管部门办理,。
    需要带着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归谁,如何补偿对方),以及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
    这样的过户是离异住房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就可以过户住房给一方,
    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有房产证。
  • 这个和户口本上注明的婚姻状况没有关系。
    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第一种,协议离婚。这种离婚方式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当天去即可办理。去协议离婚时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原件。有的地方不讲理,还要求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二种,诉讼离婚。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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