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991年参加工作,04年单位缴纳医保,06年下岗后经济贫乏就停交,到2009年以灵活就业人员又重新参保缴费至今已交10年,现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工作人员要叫我在补交15的费用,理由是医保必须交25年,请问合理吗?我以前的工龄能否算视同缴费年限?

2019-07-21 12:20: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停缴超过3个月就会统筹冻结,也就是从补缴那天开始算起,6个月内如果发生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而且,医保缴交是要求连续缴费的,也就是补缴的时候中间停掉的部分也是要补缴的。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我们个人缴纳8%,单位为我们缴纳21%。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我们自己缴纳2%,另外再10元额外的大病统筹金(主要是在住院时候用于提供补贴的),单位为我们缴纳的比例是9%。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我们缴纳1%,单位为我们缴纳2%。
    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我们自己不缴纳,单位为我们缴纳
    0.8%。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样,都是我们自己不用缴纳的,只要单位为我们缴纳
    0.5%就好。
  • 社会保险缴纳费用是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缴纳部分以及另一部分为个人缴纳部分。
  •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1)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3)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同时,填写《xx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 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对于各种原因延期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1)对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经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的时间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期满退休,下月起计发待遇。
    (2)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单位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个人账户继续记载,但其延期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劳动保障部门按其到达正常退休年龄时批准退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下月计发待遇。如正常退休年龄至批准退休期间有调整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调整标准,基本养老金按增加后的标准计发,不再补发。正常退休年龄至批准退休期间职工工资或生活费低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给予补齐。保管档案的中介机构也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3)因劳动保障部门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按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批准退休,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下月计发待遇。延期退休期间有调整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调整标准并补发调整的基本养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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