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身是当地土生土长的,后来因为考虑以后就业的方便,先办了蓝印户口,村上把土地收回是否合法?后来并没有享受城镇户口的待遇,属于无房,无业,无低保的人员。现在已迁回原户藉,是否和常住户口享有农田分配政策?

2019-07-21 17:3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住在城镇满一年以上,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05]民他字第25号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之规定,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前一年居住在城镇,且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证据要求:暂住证、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单等。

  • 1、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你的土地。
    2、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3、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 孩子没户口怎么办?需要具体分析。 
    一、如果还未成年的,可以按照超生户口来处理,超生孩子上户口不必再缴纳社会养费,可以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计生部门。
    二、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那么可以参照如下来上户口:
    1.可以孩子独自或者由父母陪同,到父母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要求上户口,他们会有具体的要求,按照要求来办理即可。
    2.只要是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权利。而办理身份证的前提就是要有户籍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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