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孩子爸爸结婚3年多了,开始我们有一个儿子,孩子1岁之前一直是女方得爸妈带和妈妈带的,过了一岁孩子爸爸非要送到男方爸妈带,带到1岁半得时候被他们带去世了,溺水去世的,我一辈子得痛,然后2017年我生了个女儿,也是一岁之前女方爸妈带的,过了一岁之后带到深圳由男方妈带,我给男方妈妈性格不合让她回去,由女方妈妈到深圳带小孩,一直大部分都是女方这边带得多,现在小孩1岁4个月了我想离婚,还有我这边才上了几个月班没有金钱能力养小孩,但是我会尽自己最大努力挣钱,每个月工资4千到5千差不多,因为因为我妈回老家我辞职了我自己带小孩,我爸妈也愿意给我分担一下,给我带小孩。请问这样我女儿得抚养权我能争取到吗?谢谢!

离婚
2019-07-21 22:4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离婚时,想要孩子孩子怎么办?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
  • 争取子女抚养权尽量证明以下内容;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 1、小孩的抚养要根据双方经济收入、经济状况、是否有住房、与小孩感情、是否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小孩上学方便、再次生育能力等原则确定。
    2、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人一半;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退休不是去世,丈母娘的产权依旧,不发生继承,这种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4、婆婆帮忙和保姆毕竟是两回事,性质完全不同,法院也不可能认定婆婆为家庭保姆的,而帮忙是不能要求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