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地人在天津上班,公司一直在给我交社保,5年我一直没有申领社保卡,现在需要怎么去申领?

2019-07-21 23:0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社会保险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您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因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企业没给员工交社保,向劳动部门投诉有用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社保需要交多少年才可以领养老金,  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至终老。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的缴纳期限养老保险最低为15年,医疗保险最低为女20年/男25年。国家正在社会保险改革议案中,除了要实现全国社保实施统筹,有一个论点就是关于保险最低期限的,商议讨论可能要取消保险最低期限,按照“多缴多受益”的原则来享受福利待遇。  到约定期限后,消费者可领取养老保险金。为避免消费者因寿命过短而损失养老金,不少养老金产品都承诺10年或20年的保证领取期。如本人未领完,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另一种没有领取年限保证或终身领取的养老保险,终止年龄为88岁或100岁,适合有家族长寿史的消费者。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深圳养老金如何领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含失业人员,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正常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二)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如果是非深户藉,要达到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在深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的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缴费年限不满足上述
    1、2点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如属于本省户籍的,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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