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3月份买了太康的财富人生E款年金分红型保险,当初业务员说的是交满15年18岁的时候拿钱,交多少拿多少,所以就买了这份保险,今年我打太康官网电话,客服和业务员说的不一样,官方客服告知,这种险种是拿不回本金的,只能靠每年返还的一千多点加上每年的2百多不等的分红存入万能账户生的利息,当时因为信任,所以没看合同就签字了,现在退保损失很大,保险业务员没有做到履行如实告知投保人保险合同内容及条款,我能够要回全款吗?违反了哪条保险法?

保险赔偿
2019-07-22 06:27: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如果是身故险种,是可以同时累计理赔
    2.如果都是意外险,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可以累计理赔。
    3.如果是提前给付的重疾险,是可以同时累计理赔。
    4.如果是医疗类险种,当医疗费用没有超过一个保单的保额时,只能在一个保单理赔,如果医疗费用超出一个保单的保额,先在一个保单理赔后,再拿理赔单(盖章)报销理赔余下费用。(注医疗费用是属补偿性质)

  • 1.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投保人的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
    (2)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3)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2.为了维护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在下列条件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办理退保手续:
    (1)已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
    (2)已到生存领取期的保单(投保人已完成缴费义务,避免投保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