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孩子五个月,混合喂养,男方不给孩子,母亲能起诉要回孩子吗?

2019-07-22 07:27: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2、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
    1、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但是可以受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抚养权分配的诉求。
    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等事宜都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具体请咨询民政局)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去办理。
    离婚协议一般被视作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签署离婚协议后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上关于事实的陈述有一定的证据作用。
    离婚协议书中一般要包含身份信息,抚养权分配,财产分割等内容。

  • 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那么,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确定呢?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区别规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所以一律按照抚养费标准来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法院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抚养费。
    1、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起诉离婚,一般是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共同财产平分;孩子跟最适合他成长的一方,另一方付给抚养费。
      
    一、《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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