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习协议属于劳务合同的一种吗?如果公司告知还有三个月毕业的实习生,基本工资是2500,实际上工资是1300底薪+1200的绩效工资,这合法吗?

2019-07-22 08:29: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除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如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下、有毒有害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外的一切工资报酬。

  • 1、如果还是在校学生,与企业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见《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
    2、实习期虽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还是受劳动法的保护。
    3、实习期要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见《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7条的规定;
    4、福利和加班费应该适当考虑(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实习生的贡献,按照实习生的工资标准的50%-100%支付都可以),岗位津贴不考虑,因为实习生不能胜任岗位全部能力,所以不用考虑。

  • 1、能否获得绩效工资,需要看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绩效工资的规定,如果你符合条件,即可以获得,如果不符合,就不能获取。
    2、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所以,如果单位想让你加班,平时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
    1.5倍,周
    六、周天加班费用是平时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是平时的3倍,如果单位不合法支付你们加班费,你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6、劳动纠纷,你所说情况,可以持证据申请仲裁
  • 实习期间发放的工资跟兼职的时候取得的工资一样,是需要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实践中,实习工资的缴扣计算方法等同于劳务报酬的,具体如下:
    1、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1500元按劳务报酬的话,扣个人所得税为14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