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口头四人合伙承包了合同,意外导致一人死亡?该怎样承担责任?

2019-07-22 09:40: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资不抵债合伙企业的清算 在合伙企业无偿债能力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如果某合伙人向合信企业提供了贷款,或有未提取属于他个人的工资和奖金,应先用这部分债权应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偿付;若已无个人财产可以抵偿,这一损失由其他合伙人承担。
    这一程序在合伙人个人也遭受破产时,就有例外。在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债权或未提取的工资或奖金应先偿付个人债务,而不是先去抵消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
      按清算的方式,清算可分为一次总付清算和分次清算。
    按清算的法律形式,清算可分为自愿清算和破产清算;后者为合伙企业在资不抵债情况下,由法律强制执行的清算。
  • 如果是普通合伙人的话,合伙人破产会导致合伙合同终止,因为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都破产了,就没办法向合伙企业承担责任了;
      如果是有限合伙的话,那就没事了,因为合伙人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在我国,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种。
    由于法律规范的限制,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如公司等是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只有自然人可以。而我国目前没有自然人破产的法律制度,所以,能破产的职能是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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