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被他朋友介绍的一个人给骗了,当时因为我们想做生意,然后他以前的一个朋友就给他介绍了一个做贷款的人,这个人当初跟我们说的是,他找一个房地产的老板帮我们。当时说的是不用我们先交首付的钱,分期付款卖套房子给我们,而分期付款的前几期的也他们来帮我们换,然后用这套房子帮我们做贷款,贷款下来的钱再来付给他房子的首付款和前面帮我们还的几期分期的钱,多余的钱我们也可以做生意,而之后所有的贷款归我们还。我们当时也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表面看着也没什么问题,就让他帮忙这么弄了,可后来银行分期,他们没还两期就开始逾期了,后来也没帮我们做成贷款,再后来他们连银行的分期都没还了,我们也不知道,最后直到第二年收到法院的信件,我们才知道出大事了,可那个时候正好在去年快年底了,我们都在外地也没办法回去,打电话给他们,他们还在跟我们说没事,最多就是银行把房子收走,可年底我们就被限制高消费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