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关于房产的协议。需要去公正吗。公正不公正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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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凡当事人自愿
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
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
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经济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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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规定,双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
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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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