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朋友同居时签了份同居协议,请问男女签同居协议有效吗?约定财产归属怎么样的呢?

2019-07-23 03:37: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书中,男女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负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具有效力的。

    但是,如果应当承担债务的一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没有还债,或者没有还债能力,另一方应当共同偿还。
    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以债务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 居协议是没什么用途的。没有同居协议,只要你们都是单身想同居谁都拦不住。有了同居协议,对方想走,不想同居了,协议也没什么效力。
    如果你们都是单身,且同居在一起好几十年了,可能还有了孩子。
    而且同居期间的生活一直是按照夫妻之间那样生活,这样同居关系就具有了结婚的实质要件:1)有结婚的合意;2)达到法定年龄;3)符合一夫一妻制。你们同居虽然没有登记注册结婚,但是,时间长了,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与登记注册的婚姻都具有婚姻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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