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福建省XX有的地方还在收小孩的社会征收抚养

2019-07-23 06:0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抚养费指的是公民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给社会增加了负担,理应适当补偿所增加的社会公共投入的费用。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或政府规章)规定,当我国公民的生育行为出现以下6种情形之一时,就要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
    1、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条件,生育子女的数量超过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许可范围;
    2、公民未履行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为;
    3、公民收养子女的行为不符合收养法或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或依法收养后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
    4、公民再婚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
    5、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以及公民涉外、涉台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公民其他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的生育行为。
  • 抚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
    赡养,也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中同行业平均收入。
    4、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给付。
    5、给付时间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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