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妻子07年结婚09年买一二手房,她把房产证办下来至今不让我看,因为此事经常发生口角,11年6月妻子起诉我离婚,我不同意,到房产局查档得知产权归她独有,于是回忆起去房屋中介所签字的情形,当时我所在单位开会,马上要迟到,也没看条款内容就签字了,请问我能否维护我的权益,房产共同分割。

2018-08-18 11:5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对于婚内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的方法达成协议的,只要记录到离婚协议书中即可。如果不能解决,就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房产分割的问题。
    通常来说,法院会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一般规定,对夫妻双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由约定方承担,没有约定的,在法院宣判前,原告可以要求由违约方承担。
    通常合同中都有如下约定: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各项代办服务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 您好! 第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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